【管理活动规范】内务管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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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:分支机构的成员架构有哪些?

A:分支机构的人员架构分为四级:

①理事长(或主席),名额仅1人;

②常务副理事长(或常务副主席、执行理事长、执行主席),不超过理事长的1/3且在5人以内;

③副理事长(或副主席),不超过委员的1/3且在15人以内;

④委员(或理事)不少于45人且覆盖至少15-20个省、区、市。

需要注意的是,秘书长、副秘书长并不属于分支机构的成员架构,而是分支机构的专职工作人员。


Q:分支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有哪些?如何产生?

A:分支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包含理事长(或主席)、务副理事长(或常务副主席、执行理事长、执行主席)和副理事长(或副主席)三级人员。对应的产生方式如下所示:

  • 理事长(或主席):原则从协会副会长中推荐产生,如果新业态的头部企业家(经会长会研究,报理事会审议通过,可增补为协会特邀副会长,享受副会长待遇、履行副会长职责)需要通过协会秘书处领导班子会议+党办联席会议提名,通过竞聘或委派的方式选拔,由本分支机构委员大会选举产生。

  • 常务副理事长(或常务副主席)或执行理事长(或执行主席):协会秘书处、理事长联合推荐,由本分支机构委员大会选举产生。

  • 副理事长(或副主席):协会秘书处、理事长联合推荐,由本分支机构委员大会选举产生。

特别需要说明的是:

  • 秘书长:由中国饭店协会秘书处提名、秘书处专职人员担任,由本分支机构委员大会选举产生。

  • 副秘书长:不属于负责人,秘书长提名副秘书长,由理事长(主席)办公会决定


Q:分支机构的人事设置有哪些基本原则?

A:基本原则有四条:

  1. 协会管理。协会对分支机构专职工作人员实行双重、分级人事管理。归口管理部门为协会办公室。

  2. 唯一负责。同一人不得同时担任2个及以上分支机构的负责人。

  3. 依法履约。分支机构需按《劳动合同法》有关规定完善用人手续。

  4. 亲属回避。专职工作人员配偶与直系亲属不得在同一个分支机构任职。

Q:分支机构可否设立自己的工作机构?

A:可以。分支机构可建立自己的秘书处,秘书处可下设“部、处、室”,但其名称不得带有地域性且应避免与本会内设机构名称重叠;其名称如带有行业、专业或工作领域指向性的,不得超出分支机构所属行业、专业和工作领域范围。

Q:分支机构的内设工作机构有哪些规定?

A:分支机构的内设工作机构不可称“中心”、“学院”、“研究院”、“联盟”,且不得对外承包。原则上,分支机构内设机构应在分支机构的住所办公。

Q:分支机构可否再往下设立自己的二级分支或代表机构?

A:不可以。分支机构不得在境内外设立二级分支机构(如委员会、分会)或代表机构(如代表处、办事处、联络处)。

Q:分支机构如何开展日常行政工作?

A:依托内部工作机构,建立议事制度和工作规则,完善民主程序,每年按时填报《年度工作报告书》向协会报告工作情况。但需要注意的是,分支机构的工作会议不得使用“理事会”或“常务理事会”的名义,分支机构所制定的工作规范不得使用“章程”的名义。

Q:分支机构在确定其简称时有哪些规定?

A:分支机构的简称不得单独使用“中”、“中国”、“中华”、“全国”、“国家”,但可以使用“中饭协”或“中国饭协”的固定搭配。同样,对应其英文名称中,不得单独使用“Sino"、“China"、“National"、“PRC”,但可以使用“CHA"这一固定搭配。

Q:分支机构可否使用协会公章?

A:可以。在对外行文、签署合同、出具证明、开具证书及处理各种事务性工作时,可以且必须使用协会印章(因分支机构没有独立法人资格)。然而,其他工作如分支机构与会员之间的行文、通知,可使用分支机构印章。具体按照中国饭店协会的印章管理办法有关要求执行。

Q:分支机构在公共媒体平台(如微信)上发布文章,是否需要经过协会审核?

A:视具体情况而定。如果分支机构在其自有的公共媒体平台上发布文章,无需协会审核,但前提是遵守协会各类新闻宣发制度。如果分支机构申请在协会的公众媒体平台上发文,则须经协会行业发展部审核。

Q:分支机构的党建工作由谁负责?

A:协会党支部、办公室负责分支机构党建工作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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